关于印发《2023年度在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11-10 10:08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号:[ ]


各区市卫生健康局、红十字会、财政局,国家级开发区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、红十字会(社会工作部)、财政金融局,威海南海新区社会工作部、财政与审计局,综保区管委办公室、财政局:

为落实市政府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,继续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卫生应急急救器材配备,普及急救知识,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,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特制订2023年度在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的实施方案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落实执行。


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   威海市红十字会  威海市财政局


2023年5月15日


2023年度在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

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的实施方案


为落实市政府2023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,继续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卫生应急急救器材配备,普及急救知识,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,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,特制订2023年度在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的实施方案,具体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“预防为主、防处并重”的应急工作方针,紧紧围绕建设“健康威海”目标,推动社会全面参与,继续加强全市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卫生应急急救器材配备,不断提高城乡居民自救互救意识和急救知识技能,切实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为“精致城市,健康威海”建设贡献力量。

二、工作目标

到2023年底,在全市人员密集场所配备100台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。其中环翠区20台、文登区15台、荣成市15台、新浪体育15台、高区12台,经区12台、临港区5台、南海新区4台、综保区2台。

三、项目实施

(一)项目资金。项目所需采购资金由市、县(包括开发区,下同)两级财政按1:1比例负担。市级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至各区市财政部门。各区市财政部门统筹市、县两级补助资金拨付至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。

(二)采购实施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集中招采,各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中标企业进行采购资金结算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辖区项目组织实施,完成自动体外除颤器的安装、培训、监管。

(三)时间安排。2022年8月底完成采购,9月底前完成安装及相关人员培训工作。

四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在人员密集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(AED)是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、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举措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项目组织管理,确保项目有效实施。

(二)加强资金保障。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采购所需资金,保障项目顺利实施。

(三)做好AED维护和更新。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指导AED接收单位做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,确定固定管理人员,定时对设备设施进行巡查,配件及耗材达到使用寿命时,应及时更新、更换,确保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。

(四)加大使用培训力度。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发挥在公众急救培训中的组织作用,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公共场所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,充分发挥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急救设备的作用。AED接收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AED使用及应急救护知识培训,保证公共场所开放、营业期间,有掌握AED急救技能的工作人员在岗。

(五)强化新闻媒体宣传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网络、手机等传统和新兴媒体,通过公益广告、专题片、宣传专栏、手机短信、微信公众号等形式,深入宣传普及自救互救理念和知识技能,不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。同时鼓励接受过急救培训的市民在遇有紧急情况时勇于施救,消除有关顾虑。

(六)强化绩效管理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,规范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跟踪管理评价,确保项目实效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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